中北美霸主
早在1855年,美国人就开始了他们的第一场国际足球赛事,这比他们热衷的橄榄球协会成立还整整早了16年,值得称道的是,这是不列颠群岛之外最早的国际足球赛事,唯一遗憾的是,在西泽西,他们一球小负加拿大。
光从这年份上看,不得不说美国人在这项运动上起步很早,可惜的是,后来他们把热情都投入到了诸如橄榄球、冰球、篮球甚至棒球上——民族性格使然,美国人崇尚自由,崇拜强者,对胜利有着最直接的追求,与那些更依赖于身体碰撞的运动相比,足球显得有些含蓄有些过于条条框框束缚手脚,与美国性格格不入。《今日美国》专栏作家赫斯坦德说:“足球永远不可能成为美国电视的卖点,这不是因为太多的外国人面孔,不是因为美国队成绩太臭,不是因为半天进不了球,而是因为足球本身难以包装和预测。世界杯赛场,球队只能保证三场小组赛。足球无法像奥运会那样加以包装,只有真心喜欢足球的球迷才会观看。”
94年在美国本土举办的男足世界杯,据统计,仅有40%左右的美国人知晓,所以更不用奇怪为什么美国女足如此强大,却经常为赞助苦恼。足球,在这片土地,并不如别处那样耀眼。
1994年世界杯在美国的成功举办,至少让40%的民众接受了这项运动,留在他们印象里的,想必是一届激情四溢的足球盛会:那一年夏,顶着酷暑高温,罗马里奥跳着桑巴舞庆祝胜利,巴乔留给世界一个悲伤的背景,巴尔德拉玛顶着金毛狮子头来去自若,斯托伊奇科夫、博格坎普、克林斯曼、哈吉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。那一年的美国队,很惋惜地止步于16强决赛,在独立日这天(7月4日),仅一球小负后来的冠军巴西队。
关于这届世界杯,除了40%这样乏味的数字,还有一个关键词:“热情”。是的,时至今日,美国球迷仍保持着世界杯现场观众人数的纪录——毕竟,人口基数和消费能力摆在那儿,不是每个国家都拥有这么庞大的潜在球迷市场。
世界杯孕育的生机,在两年后得以萌芽:1996年,美国足总(U.S. Soccer)牵头,成立了美国足球大联盟(Major League Soccer,MLS),最初设定为十支队伍参赛,和NBA等职业联赛一样没有升降级,以选秀方式进行人才选拔。1998年,大联盟扩充为十二支球队。
大联盟在引入巨星方面,秉承了前身北美足球联赛的光荣传统(引入过贝肯鲍尔,乔治·贝斯特、克鲁伊夫、尤西比奥、内斯肯斯)。几乎每年,都有一些半老徐娘的大牌,到大联盟淘金。以前是巴尔德拉玛,如今有贝克汉姆。他们的到来,确实促进了青年足球的复兴。
从这个大联盟,走出了诸多优秀的年轻球员,有像多诺万(Donovan)这样游走于德甲 英超的游击队明星、 也有像阿杜(Freddy Adu)这样14岁便被豪门盯上的少年天才。霍华德(Tim Howrd)、比斯利(Beasley)、阿尔蒂托雷(Jozy Altidore)、奥涅乌(Oguchi Onyewu)们前赴后继,杀向欧陆赛场。
美国球员有像英德球员一样棒的身体,个别有灵气的球员,甚至拥有洲际级别的细腻脚法。但他们为什么始终只能混迹于英超苏超或者德甲打个替补,还往往不得善终被租来租去?有一位欧洲教练员曾说过:“他们确实很棒,但不够稳定,战术素养方面更是幼稚”,这句话或许应该这样理解:美国球员对于战术的理解基于他们的大联盟足球环境,那里与欧陆或者别的地方,是不一样的。如果因此小视美国足球,那就大错特错了。
做为长年的中北美霸主,美国队参加了09年的联合会杯,并在杯赛上大放异彩。他们干掉了世界第一西班牙,在决赛中一度2比0领先巴西,险些创造奇迹。联合会杯后,美国队在FIFA的排名从14升到12(目前为18),一时间,关于这支队球潜力的讨论甚嚣尘上。
如今,美国足球界上下,都相信美国队有实力挑战世界任何一支强队。主教练布莱德利(Bradley)虽然从未有过豪门执的经验,但在更衣室动员颇有一套。在上届联合会杯期间,他一直教育自己的队员,以1980年冬奥会的美国冰球队为榜样。那支队伍全是业余选手,属于二流水平,但一路杀入决赛不说,而且战胜了由职业选手组成的前苏联队而夺金。
南非世界杯,美国队和现代足球鼻祖英格兰分在一组,不知会有什么故事发生,也没准是一场像独立战争一样的事故。
“你相信奇迹吗?”反正我信。